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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9 20: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29       报名截止:2023-10-10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曲靖市开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无犯罪、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5.满足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审查的人员。
3.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7.涉及国家或省市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次劳务外包招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具体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8日起至10月1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中下载《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外包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应聘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投递邮箱需注明文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不按要求投递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名邮箱:QJFTRL@163.com
5.咨询电话:0874-3184339
(二)资格审核
由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基本条件和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审核通过名单及招聘的后续程序,在“曲靖发投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提问、互相交流的方式进行。
3.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由现场面试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现场表现和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综合评定。
4.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程序,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分数均低于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5.面试成绩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公布。
(四)考察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和工作经历、业绩、专业能力水平等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曲靖发投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及证明
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个人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环节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未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不予使用。
(六)用工方式
1.以劳务外包方式用工。
2.劳务外包用工由个人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3.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薪酬待遇根据所在岗位和个人工作能力综合确定。薪资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已经与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资料不予退还,将留存归档。
(三)请报名人员通过关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和“曲靖发投人力”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招聘信息。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五)请应聘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曲靖市发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五)监督电话:0874-3107801